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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单位同事因工做打架了,单位领导给处里完了,我们也没有什么事了,可以撤案吗?

民事相关
2016-12-06 10:52:5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1、是公诉案件,受害人无权撤诉;
      2、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则检察院依法不追诉;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好,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