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
我工伤确认,去复诊的时候,公司要求同行,以便对医生施加压力,不让医生给我开假条。我拒绝。
11月29日已经做了门诊的能力鉴定。
现在提出来12月14日的能力鉴定的专家鉴定,一起去,以便跟专家讨论一下我的病情,问专家几个问题。。。。其实目的很显然,想对专家施加压力,以影响鉴定的结果。
我是不是该拒绝他?我拒绝公司有没有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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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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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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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