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了5天,到第五天,该公司人事部以老板说要撤消该岗位为理由,调配我到其他岗位,因为觉得调配的岗位不合理,所以拒绝接受。然后该公司就辞退了我,让我走人。并且以该公司的规定说我上班不满7天,入职前我是不知道的,拒绝支付我上班5天的劳动报酬。请问该公司的做法合理吗?我依据什么可以拿回工资呢?

合同纠纷
2016-11-29 14:02: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