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是企业职工,81年参加工作,10年判刑,12年刑满释放后回原单位安置工作,判刑后受过党纪处分,没有开除公职,也没有除名辞退,劳动及养老关系一直连续,服刑前后工龄及视同缴费年限咋认定?法律依据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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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到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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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53)第三十八条规定: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本企业工龄】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191号第一条规定:
“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
从参加工作到正式退休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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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是指参加工作的年限。历史上曾有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两种。一般工龄指所有参加工作的年限,连续工龄指经劳动部门正式招工后的工作年龄。现在的工龄包括所有年龄。用人单位和社保保险认可的指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参保年限可作为享有社保待遇的年限。一般工龄与劳动合同没有直接的关系。
一、你可以到社保局去打印社会保险清单,如果公司正常给你买了社会保险,社保清单加盖社保局印章,可以证明你的工作年限。
二、你可以尝试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以及入职的日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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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他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含本企业工龄。
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总的工作时间。
连续工龄含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两个工作单位以上,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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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