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结婚有5年了,恋爱时我要求他家给我们买套新房子(当时他家有两套旧房),我们还开玩笑似的立下字据,他负责买房子,我负责装修及电器。他家在2000年9月给我们买了一套住房,发票上写的是他的名字,我们是在2001年2月登记结婚,因为当初房款是一次性付清的,所以至今没有办房产证。
他从2004年开始上网玩网络游戏,并在网上与外地的一名女子相恋,在网上成立了家庭,而现实生活中的妻子和孩子他再也不过问,每天除了工作以外的时间全部用来上网,别的事情都不管,我实在无法与他一起生活,想和他离婚,他说离婚可以,但是我什么都没有。所以我想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如果我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这套房子是否有权分割?当初房子的装修是我们两个人承担的,他是否应该赔偿我部分的款项?以及5年来我们一起在这个家里添置的家具及其他物品该如何分割?最后这套房子在我们共同生活的5年中,已经升值了一倍,这部分我是否有权?
请大家帮助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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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房屋来说,很可能被认定为他婚前个人财产,但你们的字据对你比较有利,可以尝试争取一下.
对于装修,如果是婚后进行或你有证据是共同出资,可以要求给予适当补偿.
婚后购买的家具家电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如果是婚前购买就要看实际出资人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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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不同意离婚,对方能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呢?首先我属于无过错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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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房屋是否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个要看相关的证据。若是你想离婚,最好当面咨询律师,将财产问题安排妥当后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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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