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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省道东延线没有通过交工验收的情况下,车辆已经通行。交通信号灯,路牌路标,开口提示,路灯等等都不完善。原有乡村机耕路(约3-4米宽,已经同学10多年了)被56省道截断成两段,造成村民日常出入无法顺利通过,很多村民爬隔离带,或者延非机动车到行走200米左右通过中间隔离带掉头的开口在绕行到另一测机耕路上。我母亲在16日早上6时多从机耕路上绕行掉头的开口,结果跟一辆摩托车发生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 建设方和管理方在明知安全隐患明显,道路未经交工验收情况下,没采取响应措施。造成事故频发。在我母亲事故前一天,相距不远发生另外一件事故,造成人员死亡。 请问交通管理部门和建设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其它综合
2017-01-05 16:10: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