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有一套房产,是婚前个人购买,首付并按揭的。现在已经结婚。婚后三年由我个人还贷,但同时我先生也在还他个人婚前购买的房子的房贷。而且我们所还的贷款金额是基本相当的。现在我想让我的父母来还我婚前房子的房贷,我不再继续还贷,并留着还贷银行的存根,那么这套房是不是就是完全属于我个人名下,包括增值部分,与我丈夫无关。我需要去公证这个事情吗:这套房剩下的房贷如果按照我父母去还款的方式,就完全属于我,与我丈夫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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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如果你有这种担心,可以与丈夫商量,订立一份财产协议,对各自名下的婚前财产做明确约定,这样双方都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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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一个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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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去做个公证或律师见证。另外也可以跟你老公约定还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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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律师做律师见证,证明你们双方对该房屋的还贷方式已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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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未必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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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