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由父母出首付款,男方名字贷款购得房屋一套,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并取得房产证,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后男方父母起诉男方要求归还产权,女方得知,原来婚后男方私下与其父母签下房屋产权归其父母所有的协议。但在办理房产证时,男方父母对登记在男方名下未提异议,(办理房产证在前,私签协议在后),故导致男女方婚后不能再购买保障性住房,请问女方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能否主张男方及其父母赔偿因丧失购买保障房资格所带来的房价差额?另外,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能否主张权益?如果现在房产证要加女方名,是否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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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的 协商不成 诉讼解决 主张协议无效
追问:您好,请问北京市是否有因丧失保障房购买资格而提起的损害赔偿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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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共同还贷的权益
追问:您好,请问北京市是否有因丧失保障房购买资格而提起的损害赔偿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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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