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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屋拆迁户,今年九月同房屋征收中心签订房屋征收协议,采取货币补偿方式,预期九月底拿到补偿款,九月初,我在房产中介公司购买一套二手房,签订购房合同,注明支付期限为九月底,但是九月底房屋补偿款没有拿到,为避免违约,九月底我向房主支付9万元购房款,并签订补充协议,注明由于特殊情况,不算违约,待补偿款拿到手一次付清,但是到现在还没有拿到补偿款,房主主张我违约,请问,我是否构成违约,谢谢

房产纠纷
2016-11-06 23:20: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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