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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有个问题咨询您一下,我在2008年4月拿到108平方拆迁安置房一套。由于资金短缺将房屋抵押给一个熟人,借款32万元,实际只拿到19万元,然后房子被他拿去再次抵押给别人。我的这个熟人骗了大量钱款已逃跑,无法取得联系。当时在我抵押给熟人时只在对方提供的空白纸上签了名,他自己添加的内容,后来他自己都把合同丢失了,现在人也失联了。现在他的债主住在我的房子里,请问我还能拿回我的房子吗?(房子的产权证还没下来,安置合同上还是我本人的名字,)再次谢谢您能答疑解惑!!

婚姻家庭
2016-10-26 22: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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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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