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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耳朵一个月以前,被别人咬缺了一部分,对方当时只给我进行了消炎治疗,后来就什么都不管了,现在耳朵的疤痕,大部分都掉了,但是耳朵还跟以前一样,是残缺的,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6-10-26 11:16: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最高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赔偿权利人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起诉的话,如果被告主张时效抗辩,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金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赔偿清单才能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你好,建议你及时报警,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户籍居住、住院情况、家庭情况等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 你好。关于赔偿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 你好!可报警处理。对于耳朵的残缺可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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