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和一个在义乌的老外合作3次,这次是第3次,前面2次一直是先付1万的定金,验货装柜再付30%,剩余提单付,但是合同3次都是写付1万定金的,尾款提单付清,没有写装柜付30%,但是我们聊天记录都是提到按上次付款方式一样的,这次过来老外30%不付了,我们要求他付,不让他走,他说回去3-5天给我们付,但是回去的时候说什么付款,他不知道说自己根本没有说过付我们30%,就是不付,然后集装箱在码头我们拦下退回了,老外说要起诉我们,请问老外可以起诉我们成立吗?这样的话我们胜算大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