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几年前与出版社签订协议编了一套书。因当年不懂版权相关问题,只付给组稿人员报酬,现被作者将出版社告到法院,法院开始受理,还没开庭,出版社自然让我来与作者协商解决,作者每篇索赔很多。 想请问律师老师: 1.对方起诉的也是出版社,索赔数字大,应该是因为他考虑出版社通过出版营利。那么我现在只是赚的编辑费,并无发行上的营利,是不是对方合理的索赔会少很多? 2.现正想与作者协商,我应该付多少为好?查阅一些法律条文,没有明确的规定,不知通常如何赔付,比如按《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所需支付的稿费的二倍或三倍来赔付? 3.如果最后对薄公堂,因离得远,我本人没法去,法院会如何受理?会按照没到场就是败诉,以对方的要求为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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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的侵权行为情节轻微比如说出版数量少、获利比较少,则对方能够得到的赔偿也比较少。协商版权费用可以《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作为参考基准。如果你方没有应诉,法院也会依法进行审查,也不一定以对方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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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的侵权行为情节轻微比如说出版数量少、获利比较少,则对方能够得到的赔偿也比较少。协商版权费用可以《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作为参考基准。如果你方没有应诉,法院也会依法进行审查,也不一定以对方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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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委托律师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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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帮您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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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的侵权行为情节轻微比如说出版数量少、获利比较少,则对方能够得到的赔偿也比较少。协商版权费用可以《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作为参考基准。如果你方没有应诉,法院也会依法进行审查,也不一定以对方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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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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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