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发小借下高利贷五万元,钱是分三次工行转账到账,分别是15年5月6日2万,15年6.20日2万,15年8.10日1万,借条是到款后某日发小拿写好的借条找我签字按手印,我也按期以借条月利率10%还款至16年4月,总计49000元,过程中察觉是高利贷后经查问对方承认当初隐瞒是银行正规借款,但因对方拒绝出具任何收款证明而停止还款后被告上法庭。现想咨询我还需要还款多少?法院会怎么判已还款项,已还款是算利息还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利息?另外,起诉书上金额为本金加利息共计七万左右,如果请律师的话,律师费用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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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率超过36%是要退还的 诉状中利息也不能超过年利率24% 如没有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也可以 律师费大概在6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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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双方约定,如约定有利息10%也合法,还款先冲利息,余款抵本金计算。律师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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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你们之间的约定,按现行法规月利率不庄超过百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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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6000元,法律只支持年利率24%的利息,建议约见律师面谈
追问:非常感谢,这律师费用是按起诉费的百分比算的,还是怎么规定的吗。?
解答:协商收费,您这个案件大概就得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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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