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湖南长沙通过中原地产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一件支付了定金2万,提交了贷款申请并通过了,现在业主要单方面毁约,因为房价在此期间上涨了十几万,业主现在只肯双倍赔偿定金(总共4万元)。合同上是说业主单方面违约的话,我可以解除合同并选择要求业主支付转让成交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或双倍返还买方已支付的定金。我现在已经在法院提起诉讼了,主张的是继续履行合约。请问会赢吗?
-
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及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除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强制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形外,对方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案中对方作为房屋出售方,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相关证件材料并按时交付房屋的义务,很明显,此义务为非金钱义务,你选择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此举符合法律规定,在对方存在继续履行的条件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也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
追问:也就是说不是按照卖房认为的违约代价最低的方式(因为如果他违约只需要赔偿2倍定金,那他违约也划得来的)进行是吧?
解答:这种情况你可以选择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当时你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解答:这属于权利竞合。
-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可能一句话或者一份证据没用好就影响整个案件走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