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买房人签订了买卖房屋合同,300万的房产,他付了10万定金,现在房产涨到了450万,房子还没有过户,我想解除合同。但是买房人把我告到法院了。问题:我可以解除合同吗?需要赔付多少钱给他?如果我上庭算是我败诉吗?我要承担诉讼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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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约定定金条款和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选择其一,也就是说,如果守约方请求按照房款300万的20%支付违约金的,法院会予以支持,当然您可以以违约金过高提出申请,法院会适当调低
2、如果守约方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而房子也处于可以继续履行的状态,法院很大可能判决继续履行合同,即你要继续把房子卖给对方。
3、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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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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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收到的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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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如果违约,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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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什么收到的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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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有可能的 完善您的问题方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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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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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在本案中,您单方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数额有约定按约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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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按照你们的合同约定条款等内容处理。还需结合实际案情、证据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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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