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要做产权证了 可是这房子是男方家里婚前买的~` 他父母不同意加我的名字~于是我和他私下定了个协议~如果我们离婚了~`无论什么理由他必须赔偿我50W元,如果男方无力偿还,需要将名下的财产的一半作为补偿 ~请问~这样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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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但不是真的所有离婚的情况都一定会赔50万.
而且这个协议写的太过简单,可能缺乏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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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协议,对男方而言,很难会是真实意思表示,看上去女方有点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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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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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但其效力须锯所附具体条件实际发生而定,因所附条件不确切,如是违法条件发生自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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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太过简单对你倒不是好事.因为如果是你有过错时,这份协议并不一定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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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