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买方,二手房合同签订已交定金,贷款服务费也已经给了,因为卖方的原因一直要拖到11月才能过户,现在国家政策改变,首付由2成涨到3层,因无力筹集首付款,买房可以接触合同吗,定金,中介费,贷款服务费可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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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过户时间,如果对方超出过户时间没有过户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过户时间,您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法院撤销合同,定金应当退还。中介费和贷款服务费不属于购房合同,而是您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居间合同,能否退还需要看居间合同的具体条款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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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以情势变更为由撤销或解除合同。合同被撤销或解除后就可以退定金、中介费、贷款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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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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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属于因国家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可归结于“情势变更”导致合同成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可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退费问题需看合同具体约定后才可得出结论。
追问:合同只写了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均不承担责任
解答:你好!政策原因属于客观上的“情势变更”,属于不可抗力以外的造成可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可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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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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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房屋买卖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若对此没有约定,你的相关费用可能无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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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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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