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
1.因80岁老父亲被村干部致伤,到村书记家反映情况发生一般的肢体冲突,被派出所滞留24小时(后被拘留三天),拘留期间派出所擅自查阅本人手机内容,导致敏感内容泄露,如何起诉?
2.在派出所滞留期间(22日22:30~23日21:30,期间手机完全被派出所扣押),民警将本人的手机录音(纠纷全过程)擅自剪辑,录音时间(9月22日晚上21:30~22:30)与录音建立时间(23日10:02)严重不符,录音时长由1小时左右剪辑至十几分钟左右,该如何起诉?
3.已经被派出所行政拘留过,如对方有伤情鉴定报告(不排除走后门关系弄出来),是否还会重新判决为刑拘?还是只涉及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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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以上追究刑事责任。录音,没有证据,很难举证。
追问:1.在第二次做笔录的时候,民警明确说我的录音比我老婆的录音时间要长,我老婆的录音时间为29分钟左右,而我的只有10分钟左右,笔录室应该设有监控,不能取证吗?这段时间所有手机都在扣押期间,我老婆的录音时间跟建立时间是吻合的,都是22日,而我的时间却不同
2.不好意思,再问下,已被行政拘留了,对方鉴定有轻伤,还能追究刑事吗?
3.如果对鉴定有疑问,采取何种方式来求证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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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检查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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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