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一朋友包某借朋友的王某朋友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的证件在当地邮政担保信贷20万24月分期偿还。贷款使用人士包某与王某无任何关系。包某找到彭某和唐某做他的担保人。2015年9月包某因其他原因夜逃至今未归,还款自然终断!今天彭某收到法院传票要求10月12日开庭审理。中国邮政银行某支行进行了民事诉状,被告人是王某及王某的家属陈某、担保人彭某、唐某共同承担偿还债务。
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想实施责任主次进行偿还是否可以!我咨询相关人员说,不能这样划分,并且是四人中谁有钱谁偿还。没钱的人,就闲着。请给我支招,该怎么办好,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