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周二提出离职(口头),得到老板批准(口头)。周三去公司办离职,老板口头和我说了需要交接的东西,我做好以后u盘拷给他,并口头复述了一下,没有问题以后我以公司未给我交试用期社保为由要求补上,老板拒绝(从离职交接到谈社保都有录音)。当天晚上邮件给老板发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第二天通过EMS给老板寄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周五已申请仲裁。后来向老板索要离职证明,老板拒绝。我明确告诉他我找到新工作了,需要离职证明才能办入职,你不出离职证明影响我入职你需要经济补偿我,他以我没有办完交接为理由不给离职证明,问他还有什么交接没有做完,不回答。(全程有录音)。我想问一下:1.我已经寄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我的劳动合同无效了吗还是必须要获得公司同意才能废除合同?2.我可以以公司拒绝开离职证明影响我入职为由提出经济补偿吗?3.已经提交劳动仲裁,如果要补交诉求,需要重新申请还是在开庭的时候提出就可以?
-
你好,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建议申请
-
你好,可以申请
追问:寄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就算是解除合同了吗?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