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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留下一套公租房,现在想变更承租人,一直和父母同户口同住地,现在就因为家庭成员不签字,房管所拒绝变更承租人,房子不涉及拆迁,我该怎么办,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

房产纠纷
2016-09-27 11:28:4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
    (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六)过户申请书。

    办理流程

    1 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 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4 经复核,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取消家庭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产权单位。
    追问:兄弟姐妹4人,姐姐不愿签字,请问这是遗产吗,是否可以分配,弟弟一家在此居住近40年,且一直跟父母在一起居住
  • 你们可以先协商处理,
    追问:协商不了,房管所以这为由不与办理
  • 可以起诉处理。
  • 您好!对方不签字的原因是什么?你可以申请确权之诉。
  • 关键看你自己是设么打算,可以起诉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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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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