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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做教育培训机构,加盟的课程,有一个老师在这做兼职教师,学习了课程教法,当时签了保密协议的,就是离职出去其它地方是不可以用我们的课程模式上课的,不然要赔偿10万元,后来老师离职了,在附近一所私立小学任教,为了收入,学校组织了兴趣班,这个老师就用我们的课程来招兴趣班的孩子,同时还用我们的课程理念,课程教法来招生,她做的招生业企秀转发朋友圈被我发现了,和她沟通过,她说你们的课程不只你们家有,其它家也有,怎么算盗取你们的课程,同时她还用以前在我们这里上课的孩子的照片做成业企秀和宣传单发给学校的家长来招收兴趣班的孩子,现在她要赔偿我们吗,最主要就是不知道那个保密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公司企业
2016-09-26 20: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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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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