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于今年5月进入一家私企工作,试用期一个月工资3000元,6月转正后工资4000元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说法是刚成立不到一年的新公司,暂时办理不了社保。7月中旬由于公司搬办公地址后离家太远上下班不方便,我在7月底曾向负责人提出离职,当时负责人以做好手上的事情几点走都没有关系劝我留下(设计公司时间相对自由)。到8月15日下午4点多,公司突然通知我离职,理由是公司业务量不饱和,以后取消相关专业设计工作,让我和另一个相关专业的一起离职。16号早上到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我问起工资怎么处理?答复是正常算(意思是上几天班算几天)。我当时就提出质疑,要求8月工资按全勤计算。但是公司负责人不在,主管做不了主就答复我说会再确认。本来9月15日应发8月工资,但到9月18日晚上才收到提示,8月工资只发了半个月的。我向主管提出疑问,答复是公司有三位股东,另外两位不同意,所以公司负责人处理不了。我当时声明,相关法律不是谁不同意就不算数的,要求在一周内补发另半个月,不然将会向相关部门提出劳动争议。请问我这种情况申请仲裁是否合理?转正后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否会被公司否认存在关系?

合同纠纷
2016-09-27 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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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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