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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胎儿异常,5个月时选择了引产。打完催产素(缩宫素)的第二天下午,腹痛、宫口渐开,直至晚上推至产房,却无医生或护士陪护引导生产,任由产妇疼痛叫喊,导致羊水破裂宫口缩回无法正常生产。之后的3天,由于宫口始终未达到医生所说的生产宫口打开标准,除了加大剂量使用催产素外,医生无任何检查措施和其他措施,任由产妇从白天到黑夜的痛苦疼痛。第5天,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才做了b超等检查,发现膀胱严重积尿阻塞宫口,经排尿数小时后至产房,最终钳产出死婴。产后清宫时发现,产妇子宫严重破裂(产前b超检查完好),医院高层会诊提出子宫切除,家属要求保守治疗。目前,已至引产5个多月,目前子宫在逐步恢复中(幸好家属要求保守治疗)。但由于引产过程造成了严重伤害,子宫撕裂严重且内部存在较大血块,虽然可能会缓慢逐步减小,但耗时极长,且极大概率会留下血疤,最终影响下一次的胎儿受孕生长。对于想要二胎的夫妻,这无疑是一个无法弥补的重大伤害! 我想请求律师的帮助,起诉医院的失职和过失,并对我太太及我的家庭造成的伤害承担相应责任。

医疗纠纷
2016-09-20 13: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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