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经济受害者。五年前,我将二十万的贷款,交付给一个信赖的朋友,放入理财公司,他当时是理财公司的员工,也是对他的信任,将从银行用房产抵压的二十万支票,直接交付于他,一切手续是朋友代办的,包括钱也是他从银行取出的,理财公司支付给我两次(半年)利息,结果公司老板携款逃走,请问律师,我该不该给朋友要回这笔钱,他该担多少责任。

交通事故
2016-09-19 18: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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