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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县政府既无拆迁房屋的相关批文,也未通知我,更未经我同意,就以“迎接遵义市第六届旅发大会召开”(召开地就在本遗产所在地)和“提升旅游景点形象”为由,强令村支书亲自执行,拆除了属于我所有的父母遗留下的一半房产,使所得遗产灭失。经申请赔偿已满两月不决定。请问: 1.是否应先向中院行政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县政府强令拆除我所属父母遗留下的一半房产的行为违法? 2. 是否同时应行政诉讼(第二份诉状)请求中院判决赔偿因其违法行政造成我遗产灭失××××××元?

房产纠纷
2016-09-14 12:14: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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