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生前留一房,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有一女,二儿子是我爸,年轻死的早,留下我一个儿子,爸妈又离婚,三女儿年轻时和爷爷闹翻,搬去外地,到爷爷死的那天才回来,爷爷后来娶啦个我的后婆婆,带来一个女儿,跟我爷爷没血缘关系,后来也离婚,爷爷病重的时候是我大伯照顾,因为那时候我刚工作,没有抚养的经济实力,才18岁,现在政府收购房子,我能分到遗产吗?能分多少比例?我不想直接问我大伯,怕撕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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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伯尽了赡养义务可以多分财产,而你爷爷的小女儿没尽赡养义务则可要求她少分财产,你则可以代位继承你父亲可以继承的那份遗产
追问:爷爷去世后,一切都是大伯打理,大伯有没有权利悄悄一个人卖啦房子,在随便分店给我们?让我们完全不知情?
解答: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按法定比例分配
追问:他有没有权利在爷爷死后,把房子过户他名字,然后自己卖啦,我又是晚辈,不好多问,他直接卖啦随便说卖啦多少,随便分点给我,有没有这种可能啊?
解答:你可以找其他有权分配遗产的继承人和你大伯交涉
追问:意思就是他可以过户自己名字卖房子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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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分到遗产
追问:大伯当初一手处理所有事情,包括爷爷身后事,那时候我才工作一个星期,根本没能力,我就怕大伯会不会把房子过户自己名字,变卖?
解答:他无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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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有些复杂。1,房产应当是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奶奶去世时就已经产生了一次继承分割,当时没有分割并不影响份额的区分。2,属于爷爷的那部分遗产,在爷爷没有留下有效遗嘱的前提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爷爷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目前情况,可能只有爷爷的子女和配偶(后婆婆)。如果后婆婆与爷爷结婚时,那个女儿尚未成年,则形成抚养关系,她与爷爷的三个儿女一起共四个子女以及后婆婆五人是继承人,否则只有三个子女。3,你作为爷爷的孙子,在你父亲去世的情况下,代为继承父亲那一份。4,具体比例需要根据家里明确的情况进行详细分割。若有不明再详询。
追问:后婆婆跟爷爷离婚,她女儿过的比我们都好,人也不错,应该不会跟我们来争,现在是关心我们三个怎么分配?大伯赡养过爷爷,那时我三姨是从懂事开始离开家,不闻不问,爷爷死啦才回来,我当时没有赡养能力,爷爷丧事大伯一手处理,这有影响吗?而且爷爷去世后,我当时小,什么不懂,大伯可以自己把房子卖啦,不告诉我们吗?
解答:没有应该不应该,只有行使权利和放弃权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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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代位继承你爸爸应分得的份额,具体比例为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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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