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去年签了一份装修合同,去年交了一万的定金,但是此装修公司的收据上写的是合同款的30%的收据说明。买的房子是期房,2017年6月才交房。装修合同正本里面并未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说明,合同附件是此装修公司甘肃分公司的起草的合同附件,合同附件的最后一条说了关于对方违约要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20%。由于购买的期房已出售,目前无法执行装修合同。想把合同退了,此装修公司并未执行任何合同内容,合同总额的33333元,也只是去年的合同估价。没有实际构成33333元的清单明细,而且合同附件中此装修公司明确说明的此合同总额只是作为保价额,不作为最终合同支付依据。已经去找装修公司协商过关于违约金金额的事情,但是装修公司不同意我们只支付20%的违约金,意思让我们支付33333*20%的违约金。我们认为合同总额的33333并不是真正意义的合同总额。这种情况是去工商投诉吗?投诉了应该如何解决?工商能给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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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等对方起诉后处理。
追问:起诉能追回多少?起诉能处理吗
解答:你好,可以处理,具体追回金额需结合案情及所有的证据材料判断。
追问:起诉的话得花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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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