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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小姐你们好,我是在工厂上班的,今年8月22号在上班的时候,进厂门时把脚崴了,算工伤吗?我请假去医院治脚,医药费可以报销吗?医生说我的脚要请几天假治疗静养,我打电话给领导请假,他说我请的假太多了,叫我辞工,请问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办呢?

劳动纠纷
2016-09-02 21: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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