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签了劳动合同,是正式员工,但昨天突然被告知让我离职,在这之前并没有通知我,我也提出愿意再工作一个月来完成相关事物,但被拒绝。然后甲方提出经济赔偿是半个月工资,这个我因不满六个月是对的,但是我合同里有一条是。甲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额外多付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按照这个意思,我应该是得拿到1个半月的工资,而不是半个月,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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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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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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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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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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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解除原因分析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其实我不想申请劳动仲裁,毕竟不想撕破脸。我只是想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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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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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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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协商不成 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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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和代通知金,否则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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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单位若不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合同须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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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