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从集团的一个子公司调到另一个子公司,劳动合同是和第一个子公司签订的,在第二个子公司工作了将近一年,没有变更合同,发生了劳动争议,他们说工龄要按第二个子公司计算,请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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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签合同
追问:您好,赵律师,我是2015年9月份在新公司生病{癌}住院治疗,今年6月份退休了,从去年9月份至今不给病假工资。合同没法再签了,不知咋办?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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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这种问题,你可以保存好相关证据,然后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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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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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工资、劳动福利、其他待遇等)的一项重要资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一般为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若公司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首先向公司反映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若公司拒签,则可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最后,如有必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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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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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在第一个公司工作的年限也计入工龄,现在发生劳动争议说只按第二个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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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