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 你好 我咨询一下如下情况是否构成判刑条件: 8月23号那天,我哥家的女儿被一个50多岁的男人伤害,当时是说有被强迫发生性关系,就报了警,警察来时男的跑了,到现在还没出现,警察通过现在取证和带孩子去医阮检查,现在派出所给出的答复是没有发生性关系,没有实质性的正明可以正明他的行为。无法逮捕他。 我想问一下我们受害方可以起诉吗? 另说明一点,孩子不属正常人,生下来头脑就有不正常。个人是没有这方面的倾向。也就是说非正常人, 谢谢律师

民事相关
2016-08-26 14:33: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孩子多大了?你们还有什么证据?
    追问:你好 孩子16岁了 现在就是孩子当时穿的裤子还在派出所,还没有鉴定,是否可以要求鉴定一下裤子上有没有他的指纹 谢谢
    解答:您好,没有强奸,也可能有其他猥亵行为,也回会涉嫌犯罪
    追问:谢谢 现在派出所说没有足够的证据 但是孩子说被伤害了 派出所说我们看到人打电话给他们抓 他们看到了他们抓 这个说法是不是有点矛盾
  • 当时具体发生的情形有无监控,不然很难认定对面已经着手强奸Z
    追问:你好 没有监控 现在就是孩子当天穿的裤子还在派出所 可以要求派出所鉴定一下裤子上有没有他的指纹吗
    解答:这个很难鉴定出来的,就算鉴定出来单这一点也不能说明对方着手了犯罪,因此很难认定未强奸未遂的,举证太困难。Z
    追问:谢谢 因为孩子非正常人 所以很急手
  • 你好,你可以民事起诉,但是需要证据证明伤害的发生和构成的损失。刑事方面还是要以公安立案为主。
    追问:谢谢 派出所已立案 但是给我们的答复就是说 如果我们看到人打电话给他们 他们看到了他们抓 我觉得这个说法有点矛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