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143--相关--轻口供重证据的法律应查看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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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 (1)自行辩护的权利; (2)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 (3)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获得免费法律援助的权利; (4)对司法人员侵犯自己权利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的权利; (5)对审理自己案件的司法人员要求回避的权利; (6)对判决提出上诉、申诉的权利; (7)不受非法拘留、逮捕和超期羁押的权利,等等。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吗、受委托的律师可以做什么?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3)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4)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受委托律师可以代为申诉、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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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要求达到的程度。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诉讼理论,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当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对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我国刑事诉讼法作了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第128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可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第129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第141条规定,检察院决定起诉的案件,必须做到“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第162条规定,法院经过审理以后,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这些规定说明在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中,必须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要求,是办案人员运用证据的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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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和被告的口供当然可以作为证据。这叫当事人陈述,属于证据的一种。2、当事人陈述,是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感知和认识所发表的陈词及叙述,依靠当事人陈述,可以反映案件事实的全部或部分面貌。广义上,当事人陈述还包括当事人关于诉讼请求的陈述,关于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的陈述,关于案件性质和法律问题的陈述。当事人陈述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并以口头形式为主。3、因为案件当事人最了解案件事实,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所以,当事人陈述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倾向性。但同时,因为当事人所处的地位决定了他们陈述所反映的案件事实,最为直接、具体、全面和系统,有利于审判人员借以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4、当事人陈述,是民事诉讼中最为重要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u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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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