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4月1日办理入住的,当时购房合同上写的1年之内办理房证,2013年我起诉过开发商,法院判决胜诉,但违约金到现在也没领到,现在开发商手续齐全却不给我们办理房证,让我们撤诉,我们想继续起诉开发商,从上次2013年起诉到现在的违约金,咨询一下过没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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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一直未办理房证,故违约行为持续发生,不存在超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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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直未办理房证,故违约行为持续发生,不存在超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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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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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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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直处于违约状态,可以随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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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约定 按日赔偿的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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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期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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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