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请问我2008年买 安置房至今8年了,当时签了房屋转让合同一次性付了房款22.7万,违约责任注明不得因房价上涨或下跌和其他因素反悔,如甲方反悔必须每年按当时银行贷款最高利率的四倍赔付,2011年社区登记办房产证原房主涨价双方协商我也同意了,在社区统一办房产证的窗口原房主也签过字了,现在办不动产证还要原房主签字他又要涨价10万请问律师我怎么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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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对方,请求法院判决对方配合履行办理办证手续。法院判决下来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到房产局,房产局可以直接办理您名字的权证,不需要对方到场签字,您不需要理会对方无理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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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原则上合同有风险。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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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同意,要求对方办理过户
追问:请问潘律师若果原房主还是不同意签字,起诉到法院我这合同按银行贷款四倍的利率赔付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解答:起诉到法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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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不同意,要求对方办理过户,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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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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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起诉解决,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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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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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