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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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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及时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伙食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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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涉嫌故意伤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如需帮助欢迎您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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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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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是医疗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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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按司法鉴定结果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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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按司法鉴定结果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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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视其伤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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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进行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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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实际损失如有伤残还有伤残赔偿金。我们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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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和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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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鉴定结果,过错等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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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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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是具体伤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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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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