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家庭聚会时,也就是母亲的生日时,我们的大姐和她的女儿,还有二姐的儿子他们都来给母亲过生日,在过生日的同时,她们就提出叫我们把孝敬母亲的钱给了,我当时就说:这是年初我们没有,等下半年在给。我那姐姐和她的女儿就不安逸了,姐的女儿就在我家骂人,我就问她骂谁,她说:骂四姑,我说你有什么资格骂四姑,她又说骂她自己的妈,我又说:骂你妈就回去骂,不要在我家骂。她就不讲理了,上来就给我打起来了,而且她们有三人把我压在地上,把我的衣服都撕破了,也被她们把我的手先咬了,我在全力的保护我的情况下,不知怎么的,她的大母子到了我的嘴里,听说把她的大母子咬断了,在成都医了约8000元,她提出要让我付一半的医药费,合理吗?(她是我外甥女)我可是她舅妈喔。我可是非常急啊,希望能给我早点答复,谢谢。注:这里的“我”是我姨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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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事务,调解为上。怎么这么尖锐的矛盾,要这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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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存在重大过错,你不应当承担一半的责任,建议积极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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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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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双方的过错责任,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建议家庭矛盾以和为贵,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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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