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先生您们好!我是一名幼儿园教师,因与园长关系不和,被誣为精神病患者,于98年4月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自2010起至今未被送入)前后共达6次之多,身心糟受严重伤害,曾于2010年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可不知什么原因,法院未曾受理此案,我还年轻,还有前途,对未来充满着无限希望,这样一来,前途渺茫,美好的希望即将面临着破灭的危险,人生犹如走入绝境一般,为此感到十分困惑,不知该如何是好,在万般无奈情急之中想到了您们,希望能得到您们的帮助,所以,尊敬的律师先生,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法院会受理吗?官司能打得赢吗?会为我主持公道吗?会恢复我的名誉吗?望能给予答复,在此静候您们的回音,谢谢!

民事相关
2016-10-08 08:11:2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