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陈律师。我是一名农村小学的教师,我与我丈夫自1998年经人介绍相识,2000年结婚,我与他很少在一起,交谈甚少,2001年10月,我生下女儿以后,我们有了隔阂,在月子里,我受到了精神上伤害,经常以泪洗面,为什么这样伤害我到现在他都不愿意说。孩子满月后,我回到了娘家,开始长达一年的分居,后经领导做工作,我又回去了。可是,他对我依然不贴心,家里没人我进不了,我问为什么不给我钥匙,他说我没为家里添置东西。他的工作单位,工资状况都对我隐瞒,问了就要生气。出去几个月都不给我电话。我和孩子生日也没电话,我觉得这样下去没意思,想离婚算了。可是,我的工资状况他了如指掌,我对他一无所知。结婚后,我买了电脑、摩托车、他都知道,我觉得我会吃亏。(他在私人老板边开车)请问,我该怎样保护我的权益?
-
你好,作为律师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但婚姻不是儿戏,是否离婚你得慎重考虑,何况你们已经生育小孩,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建议你不要离婚,如果你觉得实在无法共同生活下去,你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至于证据方面可以依法去收集.此复.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