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14年经中介卖的动迁房。签了两份买卖合同,第一份约定付款日期是15年2月的,第二份是没有具体日期,付款是出产证那天交付。请问我可以按照第一份的合同约定让他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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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第二份没有约定具体日期,但是说付款是出产证那天交付是吧?因为后一份合同的形成时间晚,时光不可倒流,所以有不同之处以后一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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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从第二份合同的上下文、合同整体条款推断不出晚于第一份合同的签订日期,可以以第一份合同主张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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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以后面一份为准,动迁房买卖,有进一步咨询可携带相关材料联系任涌律师, 十五年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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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参考你们的具体约定给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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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冲突,以后一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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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付款应当为第二份合同约定的出产证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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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正式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为准,尽快交付房款后,履行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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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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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最近一份合同来履行,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补充协议。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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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同等性质的情况下,两者存在冲突,以后一份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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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