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5年5月29日与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支付了5万元定金。合同中未标明付款日期。至今已经3个月了,买方说手里没钱。合同中写明买方付款后我需要在两个月之内交房并将户口迁出。现在购买的房屋定金已经交了。如果买方不交钱的话我的定金已经要不回来了。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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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支付期限的,从催告协商期限或催告时对方明确不支付购房款时,认定对方构成违约,定金可不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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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买方还是卖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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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你们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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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定金要不回来了,什么意思?前面说定金是对方交的。你可以催告对方交款,发催告函,如果对方逾期交款,构成违约,你可以没收他5万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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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对方索要房款,并固定证据,如果对方还不交款,你可以起诉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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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