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职。但是公司要求我30天后才能离职。也没有什么工作可以交接。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立刻离职会违反劳动法吗?我怕公司不给我发工资。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公司给我交的社保能不能当作工作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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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所需材料包括:
(1)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申请人应提交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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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本来就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需要你的工作证明,比如工资流水,打卡记录等等
追问:有公司交社保的记录可以吗
解答:以公司名义给你缴纳,可以作为一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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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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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收集更多证据才能委托律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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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