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在工地切割砖时切割机把左小腿前面三根筋切断了,现已做完手术二十二天了,医药费老板全付了,但他给我的务工费只付两个月的,医生说我的伤半年后才能全逾但有可能有后疑症,我在劳动法伤残赔偿条例查看了一下以及伤残等级的赔偿,我的这种情况属于九级伤残。我想维权该怎么维权?

劳动纠纷
2016-08-09 22:02: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伤残以鉴定结果为准,最后,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有工伤保险的,除社会保险部门支付劳动者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鉴定费等等外,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等费用,没有工伤保险的,全部由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劳动者月工资、工伤休息时间等等确定。
  • 你好,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 建议申请专业鉴定,带相关资料进行分析。
  • 申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