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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以前做商贸的)说自己妈妈是某单位采购部的,单位需要采购一批韩国原单化妆品作为38妇女节礼品发给员工,以缺少资金为由让乙投资共同从韩国采购化妆品并以高于采购价15%卖给他妈妈所在单位,说合同已经签了,如果不能按时发货需要赔偿违约金,承诺1-2月内即可结账(期间甲又以相同借口不同单位,说都是有关系的,为借口向乙拿了两次钱)一共拿了3次钱,乙开始怀疑,而等到甲承诺的时间甲没有兑现承诺,乙找到甲对质,刚好甲的妈妈也在场,一下对质清楚根本没有采购化妆品的事情,钱被甲赌博输了,乙向甲还钱,甲的态度的是拖,到后来电话也不接了,偶尔回个短信。请问甲这属于诈骗吗?可以立案吗?如果不能立案怎么办?如果找到甲本人了给公安机关联系抓人是否办案效率高一点?

公司企业
2016-07-28 17: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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