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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家房产公司和我借了100万钱,他用预售的门市房抵押,办理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注明:买方是我,卖方是房产公司,价格200万。我们借款合同约定门市房半价抵押给我,我付100万给他。如今他违约无能力偿还,门市房修好可以使用,我是否可以把房子以100万元卖了抵债。我曾起诉法院要求拍卖,但法院说:这个房子就在你名下,怎么拍卖? 现在房子己经可以使用,但开发商手续不全办不了房产证。我和开发商签了一份用这个网签门市房做抵押的抵押合同。我该怎样处理这个房子。另外,开发商把房子租出去,

房产纠纷
2016-07-28 14: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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