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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2008年参股一家公司,本人原占股份为9.8%,后公司法人于2011年起多次伪造股东会决议擅自将我的股权变为5%,2014年6月我向本市工商局举报,工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公司改正其违法行为,但对方拒不执行。2015年5月我向法院起诉工商局要求撤销工商局自2011年以来的六次违法变更。但目前工商局提出本人的身份有违纪嫌疑,法院不应受理,请问我的股东身份到底有无问题?我能提起诉讼吗?

行政纠纷
2016-07-27 18: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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