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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个月前口头和我说调岗我不同意,部门经理说过去帮忙让交接现在岗位的工作,但是去新岗位后说是调岗我不同意就回原部门,和经理沟通,然后公司就和我说取消技术部助理职位(我实际工作的岗位是技术部助理,但劳动合同中写的是商务助理),一周前公司和我说我三天不去新岗位就算旷工,但是不给我书面通知,我给公司发邮件说一直未收到关于调岗还有取消技术部助理职位的书面通知后,公司封我邮箱,把指纹取消不让打卡,但是我一直到技术部正常报道,今天公司给我书面通知我恢复商务助理职位,我三天不到岗,解除劳动合同,我手里有今天和经理录音,经理录音中说明前期沟通中一直说的是调岗还有取消岗位,没有恢复岗位,请问我现在可以以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吗?

合同纠纷
2018-03-15 11:39: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公司解散,员工应获得赔偿金,公司可以优先安排员工。 2.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3.建议先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1、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1.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监察大队)。 2.或者申请仲裁(仲裁不收费用)。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6、不按照规定解除合同的,支付双倍的解除合同的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需要证明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委托律师处理比较妥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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