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于今年国历7月15日在江安县工地运输混泥土,接近吃中午饭的时候,工地老板叫再拉一车,没想到刚要到料场的时候,对方一位13岁的小孩骑一辆自行车飞驰而下,摔在了路边,我己来不及刹车,猛向反方向打了一盘。当时以为没有挂到
小孩,就把车退到料场,旁边的人通知了家长,我还把小孩帮忙扶上车,老板催促我快把料拉走,后来交警电话通知说是我撞到的,我也不敢相信。后来又调取监控视频,小孩先摔倒,自行车尾部一团遮阴网挂到了后车轮,经交警协调我己将伤者送往江安川南医院医治,大腿部被自行车龙头扎入缝了八针没有伤到骨头,现在己过了10天,病人已拆线,我到交警部门领取交通责任书,交警告知我属肇事逃逸,负全责,请问这算不算逃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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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警和拨打120电话,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如果事故中有人受伤,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如果有财产损失,建议做财产损失评估。住院治疗终结三个月和定损后,确定赔偿数额。确定赔偿数额基于几个方面,一、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三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四、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五、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等等,也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涉及人身损害的不要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负主要以上责任并且造成受害人重伤以上或者醉酒驾驶的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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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交通事故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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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