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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台山碧桂园工地上班,又买了工伤保险,在5月17日下午六点半的时候,坐包工头的三轮车后面,由于驾驶员的操作失误,直接撞到树上,把我直接从车上摔出来伤到腰椎第二第三根骨裂,需卧床休息至少需要四个月,不可以干活,公司说不负责,过了下班时间(公司规定5点半下班)所以老板负全责,请问这个工伤赔偿怎么算,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怎么算

劳动纠纷
2015-10-14 12:40: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属于工伤,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可电话联系我或者到我律师所当面咨询,以便帮您分析案情、收集有利证据,尽早的由专业律师介入帮助,以及时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你好,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如果你不是主要责任以上,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帮你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帮忙,可以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看能否认定为工伤,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认定结果来向用人单位要补偿。
  • 如果 是上、下班途中受到不属于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可依法委托律师要求工伤赔偿。同时,也可委托本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承担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 可以申请工伤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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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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